投保须知

1.本保险产品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80周岁;

2.本保险产品的保险人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众安保险");

3.本保险产品限购一份,多买无效;一旦投保成功,本公司不接受退保,亦不接受任何原因导致的航班信息变更及改签。

4.本保险产品仅承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境内民航定期航班(不包括春秋航空航班);

5. 预测起飞时间定义: 由保险公司根据大数据动态预测的航班起飞时间。预测起飞时间由保险公司给出,它不是航班的计划起飞时间。预测起飞时间=计划起飞时间+预测的延误时长;

6.产品延误计算标准: 按航班原定计划起飞时间来算,实际的延误时间达到或者超过预测的延误时长(即实际起飞时间达到或者超过预测起飞时间);

7.本保险产品仅包含航班延误保险保障,保障乘坐满足延误赔付条件的航班并到达目的地的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投保的航班发生取消/备降/返航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8.本保险产品自动跟踪乘客所乘航班的实时动态并进行自动理赔,若航班状态为改签、退票、任何原因的作废或未使用的,则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若自动理赔失败,请拨打众安客服热线申请理赔:1010-9955或400-999-9595。

9.若本保险产品达到了赔付标准后,被保险人未实际搭乘所保航班,则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若本公司已自动赔付给被保险人,则本公司保留收回该赔款的权利。

10.本保险产品一个微信号只允许为一个人购买,产品默认首次购买用户姓名为微信号的持有者,并不允许再做更改。

11.本保险产品所有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均以本公司签发的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12.本投保人已阅读本保险产品之《特别约定和告知》及《保险条款》,尤其是对其中免除责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本投保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特此同意接受条款全部内容并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13.本投保人同意已经告知被保险人并征得其同意,众安保险可为本保险的目的收集被保险人个人资料(该资料不论是从投保页面上或其他地方所获取,包括但不限于机票购买及航班乘坐信息)并授权可由众安保险或任何与众安保险有关的机构或其他人士(不论在中国或境外)持有,转告,及用于(1)处理及审核此投保或其他保险事宜(2)提供与该保险有关之服务,及(3)与本人联络的用途。众安保险或任何与众安保险有关的机构或其他人士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4.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1010-9955或400-999-9595 提供保障内容,操作流程和理赔资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