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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理赔案例介绍和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今家家几乎都有一辆小汽车,路上的汽车多了,交通事故发生的也就多了。下面,就介绍几个车辆保险理赔案例,并进行分析。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

  一、没有办牌照,保险不生效

  车主刘先生刚买不久的新车被撞了,原本以为有保险公司买单时,刘先生却被告知因为车子还没上牌,也没有行驶证,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自从公安部取消新车移动证,并改为实行“临时号牌”的政策之后,像上面的保险合同纠纷正越来越多。

  现行的上牌制度,让绝大多数的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了,以致出现了买车之后、上牌之前的保险真空期。在日均新增2000辆新车的今天,“保险真空期”已经给所有出行的人和车都带来了显而易见的风险。

  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来合理降低自己的风险,那新车上牌之前这段真空期的上路风险,就要由车主或其他交通参与者承担了。

  总结:所以,车主朋友们一定要注意了,没有办牌照 保险是不生效的。新买的车子,一定要先上牌照。

  二、未上牌遇到突发车祸 合同不明索赔很难

  今年初,曹先生在上海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订购了一辆轿车,当时的空车价格为12.38万元,考虑到车辆需要上江苏省的牌照,因此在与汽车销售公司签的合同中注明,销售商在7月底前将无锡的牌照上完,过期需要支付违约金。在签好这份合同后,曹先生当天就提车开回家,并且办理了保险等相关事宜。

  半个月后,双方根据约定到江苏境内为车辆上牌,由汽车销售商派人驾驶,曹先生的妻子坐在车内陪同前往。在高速公路上车辆撞了栏杆,在花去了2万多元的维修费后,车辆得以修复。

  事发后,销售商向曹先生提出了解决方案,他们同意受损车辆在保险公司获得理赔后,其余的维修费用由公司补足,并且给予曹先生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曹先生觉得自己买的是一辆新车,现在车辆已受损,虽然经过了特约维修点修理,但毕竟是一辆已经受过伤的车,在心理上无法接受,所以要求更换一辆新车。

  但保险公司并不同意,觉得车祸是天灾造成的,经过多次协商,最后保险公司才同意代售此辆车并给曹先生换新车。

  总结:所以在购买时最好能够签订示范文本合同,否则一旦发生事故,特别是一旦涉及第三人的伤害事故,赔偿金额可能高达数十万元,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事故责任,很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仅仅介绍了众多车辆保险理赔案例中的两例,但是还是有很多车主会发生以上的理赔问题,所以建议车主们在购买车险时千万要谨慎,多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