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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人死亡,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一位山东青岛的半挂车司机遭遇交通事故,致行人死亡,全责,无酒驾,车辆投有两份交强险,还为车辆购买了车头和挂车各三十万的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保险公司赔付给司机的最高赔付额应是多少?像这个案例一样,发生交通事故后普遍关注的就是赔偿事宜,事故中造成死亡时,保险理赔就显得更为重要。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人死亡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一、及时报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人死亡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

  2、报案时可向保险公司服务人员进行后续理赔步骤咨询,记录下报案编号和相关人员的工号很重要。

  二、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四、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五、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六、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注意: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员相关情况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以上程序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人死亡时保险公司必须做到的。事实甚于雄辩,车主一定要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