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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偿范围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即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因此,对于广大车友来说,了解交强险的知识是非常必要的。今天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赔偿的范围覆盖较广,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赔偿范围。强制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赔偿范围包括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赔偿三部分,并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制度,具体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情况,所对应的最高赔付金额是不一样的,相比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

  虽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赔偿的范围覆盖较广,但车主们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仍需投保适当的商业险作为其的补充,原因一则是由于12.2万元的最高赔付限额未必能满足事故理赔的需要;二则交强险主要是用来保障他人受损的利益,一旦发生事故,车主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交强险是不会提供任何保障的,车主尚需其他险种来保障自身的安全和经济损失。所以说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等险种也是不可少的附加险。

  作为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自2006年出台以来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为了使自身利益得到较好的保障,车主们在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时候,一点要事先了解好相关知识,让法律成为自己最有利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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