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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责任保险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注意点 

  很多人听过货运险,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承运人责任保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投保具体范围仅限于《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道路客运经营者拥有的营运客车。非营运客车不得投保该险种。

  那么承运人责任保险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

  1、从承运人责任保险设立的原因来看道路运输业是一个风险行业。旅客、货主乘坐或使用道路运输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是很难避免的,一旦发生事故,就涉及受害人的损害赔偿问题,而机动车第三人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不包括本车的乘坐人员和货物,往往使旅客或货主遭受的损害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或者得不到及时赔偿。为了保护道路运输经营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2、从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性质来看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强制保险只能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承运人责任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强制参投该保险的范围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

  3、从承运人责任的保险标的来看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运输经营者在承运旅客或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4、从承运人责任险投保的时间来看承运人责任险虽然为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规定,但其并不作为道路客运经营者的开业许可条件。由于道路客运经营的特殊性,开展道路客运经营必须依赖其拥有的经营工具(营运客车),因此客运经营者实际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在其开业之后。只有客运经营者经县级以上运管机构核准投入经营工具(营运客车)时,才必须按客车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由此可见,承运人责任保险非常的重要,那么对于该保险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它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分别是什么?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旅客在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交通工具的途中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此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发生保险事故后,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按此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一、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

  3、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4、地震、海啸;

  5、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二、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人身伤亡;

  2、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代理人所有、代管的财产损失;

  3、非此保险合同所称旅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4、无有效驾驶执照的驾驶人员驾驶承运人的交通工具时造成的损失;

  5、旅客因疾病(包括因乘坐交通工具感染的传染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6、旅客在交通工具外遭受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此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损失;

  8、精神损害赔偿;

  9、罚款或惩罚性赔款;

  10、此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免赔额。

  承运人责任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规定,保护了道路运输经营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从制度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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