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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车必买的保险是哪种?

  对于那些新车主来说,什么是车必买的保险呢?很多人可能觉得交通强制险和那些商业险一样,都是可买可不买的。但其实,只有交通强制险是我国法律规定车必买的保险,商业保险是可以根据车主的意愿进行选择的。

  那么,交通强制险有些什么样的内容呢?

  一、简介

  交通强制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二、 有效时间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

  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三、必要性

  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作为法律规定的车必买的保险,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目前交强险的全国统计情况表明,保险公司在该险种上暂处亏损状态)。

  此外,交强险还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人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四、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

  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五、赔偿范围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六、计算方式

  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如:6座以下的私家车主一年内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但有过1次酒后驾车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第二年缴纳的保费为:950×(1-10%)×(1+30%)=1111.5元。

  七、注意事项

  1、不要重复投保。每辆车每年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如果想要得到更全面的保障,建议投保相应的商业险并选择较高的保额。

  2、投保必要的商业险作为补充。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只买交强险,不买商业险,或者只买部分商业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损失就得不到赔偿。因此,在交强险之外,还应投保必要的商业险作为补充。

  3、及时续保。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

  交通强制险作为我国法律规定的车必买的保险,它最大的作用是保障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损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驾驶员可以肆无忌惮的在道路上横冲直撞不用付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谁的责任,相信大家都不愿意,安全行车,尽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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