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简介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保险期间 | 保险费 |
飞机意外身故、残疾 | RMB 2600000元 | 单次航班 | RMB 30元/份 |
01、承保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02、保险对象:凡出生满30天以上身体健康,乘坐民航飞机的旅客,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03、份数限制:同一被保险人最多购买1份本保险,多购部分无效。
04、身故受益人:法定继承人
05、保险期间: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约定航班班机的离港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前述航班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
被保险人改乘等效航班,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乘等效航班班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前述航班目的港走出所乘等效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
06、保险责任概述: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约定航班班机的离港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前述航班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上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2)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人根据《评定标准》规定的多处伤残评定原则给付残疾保险金。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本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金额。
2) 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07、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
5)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意外;
6)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8)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猝死(释义见8.4);
9)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
10)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11)恐怖袭击;
12)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或暴乱;
13)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行为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
14)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5)被保险人乘坐的飞机不属于保险单所载的民航客运航班班机;
16)被保险人乘坐民航客运航班班机时未持有有效机票;
17)被保险人通过安全检查后又离开候机区遭受意外伤害。
08、注意事项:
(1)未成年被保险人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投保人。
(2)请您慎重填写投保信息,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如果您填写的信息有误,可拨打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9-9595 进行更改。
(3)若您需要保险发票,请与去哪儿网联系。
(4)退保:保险未生效前均可以申请退保,请联系去哪儿网办理,退保时请确认提供正确的保单信息,退保成功后保险费将划至原交费帐户中。生效后不得申请退保(因航空公司、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航班取消除外)。
身故保险金申请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单原件;
(3 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 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残疾保险金申请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单原件;
(3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 司法部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保险人认可的其他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
鉴定诊断书;
(5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10、保险咨询、理赔报案可拨打: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9-9595;
查询保单详情可登录http://www.zhongna.com公司网站查询。
11、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声明及确认:
投保人、乘机人(即被保险人)同意购买且认可保险金额,并已阅读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了解并接受条款中责任免除、退保等在内的重要事项,且投保信息填写真实正确,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2、其他未尽事宜以《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点击 这里 查看保险条款。